Date: 2015/3/17 11:27:31
10月21日,记者从太原市安监部门获悉,为了确保矿山生产人员生命安全,太原市淘汰和禁用19项金属非金属矿山落后设备及工艺。
据了解,太原市从10月15日开始启动金属非金属矿山落后设备及工艺禁用淘汰工作,并从新建、改建、扩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开始,涉及提升设备、运输设备、通风设施、支护设施、救生设备、爆破器材和采矿工艺等共19项设备及工艺。矿山落后设备及工艺淘汰时限分为三类:禁用目录发布之日、发布之日起半年内、发布之日起一年内。 太原市安监部门要求各县 (市、区)对辖区内的所有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进行一次调查摸底,对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逐企、逐矿、逐系统摸底登记。在规定时限内对涉及的设备及工艺予以强制淘汰,对在规定时限内仍未淘汰并继续使用的,依法严肃处理。对新建、改建、扩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严格审查、严格审批,涉及到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的一律不得审批通过。(记者 李兵) 上一个:矿山机械工业发展面临的挑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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